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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莫筝出生,岑家经过几次搬迁,该捐的也都捐了,该舍的也都舍了,除了日常吃喝,她和岑先生手里也没什麽余钱。

肉眼可见黑云时,岑兰不是没有想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就连动物都知道要在冬日里由北向南,去温暖的地方,更别说是人。问题是,进化了太久的生物,总是有太多这样那样的包袱,不比动物,洒脱地展翅一飞,无需这个世界附加于人类身上的货币价值,只靠自然生长法则,就能把旧梦和老窝统统抛到一边,重啓一段新的生活。

她盘算了很久,早年剩下的一点散银,家里小小的积蓄,甚至还算上了準备代代相传的嫁妆。

还是不够。不要说她和莫华武以及女儿莫筝,就连她和岑先生两个人,都还是不够。

那时的船票贵得离谱,去香港的路上也危险得要命,况且就算到了香港,也不一定能够成功登船。毕竟船不是每日都有,所有想要离开的人,在等到那艘载满希望和生机的船来之前,都是随时可能会爆炸的不定时炸弹。他们没有身份,大多也都不会说粤语,这样的人,哪怕是在香港,日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逃跑,把背后暴露在敌人眼前,可能会成功,但也可能会当场毙命。

岑兰为人妻、为人母,她承担不了舍弃家人、离开故土的风险,她是一株扎根太深的银杏,挪走即等于死亡。但她冥冥之中的直觉又不断提醒她,这样一个宝贵的机会,不能浪费。

于是她找到了岑先生,她唯一的弟弟,劝他提前準备,早点离开。

没想到两姐弟这下子倒是如出一辙,岑先生在得知家里的积蓄只能供一个人离开时,想也不想,同样放弃了这条路。他信誓旦旦地和岑兰陈述,他和桂飞白是一个整体,注定要携手走完此生,谁也离不开谁。

只可惜风云突变,再坚固的堤坝,也拦不住滔天的洪水。

人的一生,从来都不是坚定目标后,就能一成不变的。

冬天过去,立春不久,人们刚把棉服换成毛衣,杜向阳和莫筝就戴上了红色袖章。她们和同学们一起兴高采烈地涌上街头,作为正义和秩序的化身,审判曾经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人,那些曾经在课堂上说他们孺子不可教的师长、被大家崇拜的作家、一个论证就能影响学界的科研者……无数个他们本来无法接触到的人,骤然被拉下神坛,成为可以被他们评头论足、被他们挑刺、被他们惩罚的对象。

权力的滋味,哪怕只有一丁点儿,也足够撑爆一个人虚妄的皮囊。

杜向阳一直是大人嘴里的乖孩子,总被评价认真、诚实。小时候考试考了五十九分,他一次都没有找老师理论过,也从不去怀疑五十九和六十从本质上来说到底有没有区别,他严格遵守着每一条规则,并将规则视作世间正常运行的基本。他的生活很简单,就如同五十九绝对不能算作及格一样,世界也可以被无数条线清晰地划立成两个对立面,黑或白、是或否、服从或违背……没有晦暗不清的中间地带,也不存在模糊朦胧的灰色空间,以约定俗成的规则对事物做出判断,这是他的生存之道。

莫筝和杜向阳自小玩到大,本来天真烂漫、充满幻想的性格,在他的影响之下,渐渐也变得板正。岑兰和莫华武当时甚至还有些感谢杜向阳,觉得有他做榜样,莫筝变得更加乖巧懂事了。

而谁都预料不到,事情悲剧的起源,恰好在于他们放大了这份一丝不茍。

杜向阳的哥哥,杜丰,班主第一个孩子,正是当年师父求着岑先生,从富商手里救下来的孩子。岑先生把人带出来的时候,后者正在发烧,精神有些恍惚。班主千恩万谢地从岑先生手上将他带走了之后,便很少再说起他了,师父偶尔关心问过几次,却都被他支支吾吾搪塞了过去。

实际上,从某个层面来说,杜丰并没有得救。

高烧烧坏了脑子,他的智力返回到了幼年时期,无法说出一个完整的句子,也失去了照顾自己的能力。班主解散了戏班之后,带着他辗转去过很多地方,看了不少的医生,却都是一个结论。莫筝出生那年,他才终于放弃了治好杜丰的念头,回到了北平,决心再要一个孩子。

杜向阳从小时候就知道,家里有一个从出门的哥哥。

他的哥哥是他见过最漂亮的人,皮肤白皙,眼神清澈,笑起来甜美得就像过年时摆在柜橱上的瓷人。他喜欢画画,喜欢目不转睛地看小动物,然后用不到拇指长的铅笔,在废纸上描绘出各式各样的形状。他很容易满足,一颗糖果就能让他快乐一整天,开开心心地叫“爸爸”、“弟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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