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县尉(1 / 2)
县尉,取“除奸、尉安良民”之义,渊远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已设置。
汉末,曹操、刘备都曾先后任此职。
曹操年二十,举孝廉为郎,任洛阳北部尉;刘备讨黄巾贼有功,任安喜尉,后与督邮争执、辞官,不久又任高唐尉。
唐时,县尉职权愈发完善,也颇受尊重,有“少府”之美称。
比如王勃就给一杜姓县尉写过《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其中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之名句。
至宋代,县尉一职更加复杂。
所谓“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比如五代时节度使、军阀把亲随派为镇将,与县令分庭抗礼、鱼肉百姓。
于是宋廷收敛藩镇,权归于上,将乡长与镇将之权归统于县。
这么做,好处是少了军阀盘剥,民生秩序好了非常多;坏处,也有。
简单来说就是,地方治安武备收回,交于县尉这种受中枢管控的官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