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5.第215章 要证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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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要证据

责任自然是在乔桑本身。

乔桑是死有余辜。

陆森不惧乔千承,然身在官场多年,他深知一个道理,能不树敌便不树敌,今日为敌,明日或便能为友,朝堂风云,瞬息万变,花无百日红,人无万日安,他可不敢笃定日后没和乔千承打交道的时候。

况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无论是习府还是孟府,皆无关他陆府,抵的亦非陆家女娘的性命,是故有些嫌隙,能避则避,能免则免。

当然,作为京衙府尹,他自是得秉公断案。

前提是,他有这个机会。

眼下,无疑是有这个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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