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1【钱难挣,屎难吃啊!】(2 / 2)
哪怕是曾公亮这等喜欢著书的蠢货,都未在《武经总要》中提及只言片语。
聂东曾说,神臂弩非家世清白的老兵不可用,战场之上,若是战败,兵器铁甲皆可丢,唯独神臂弩不可丢。
一旦士兵丢弃神臂弩,就要被按军法治罪
实在遇到带不走的情况,需立即摧毁核心弩机,绝不会给敌军留下整件。
可想而知,北宋对神臂弩的保密程度有多重视。
县城中官营作坊匠人们,打打铁甲刀箭没问题,涉及到步人甲这类保密性极高的军械,就有些强人所难了。
史料记载,宋金绍兴议和后四年“金以所教神臂弓弩手八万人讨蒙古,连年不能克”。
这八万人装备的神臂弩,其中一小部分显然是缴获的北宋库存,剩下的则是金人自己的仿制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