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得加钱!】(1 / 2)

加入书签

正午。

县城萃博酒楼。

在北宋,不是所有酒店都能被称之为酒楼。

首先第一点,便是拥有酿酒权。

其次是规模,花、酒、茶、吃、住一应不缺。

若是达不到上述两个标准,便只能被称之为脚店。

萃博酒楼是整个临淄县唯一一家酒楼,早些时候是郑家在经营,后来郑家被灭门,自然也就成了常知县的家资。

三楼最大的包间中,觥筹交错,红袖添香。

四名貌美女子,身着绫罗细纱,两女作陪斟酒,两女轻歌曼舞。

常知县坐在下首,正热情地介绍菜肴:“刘通判且尝一尝这道鱼脍,此鱼乃是山涧之中的赤鳞鱼,肉质鲜美清甜。长成筷子长短,需三年时光,一条鱼只取鱼背与鱼腹连接处的一小块。这一盘鱼脍,便需三十条赤鳞鱼。”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