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桓帝下(2 / 2)
桓,灵之世,士大夫而欲有为,不能也。君必不可匡者也;朝廷之法纪,必不可正者也;郡县之贪虐,必不可问者也。士大夫而欲有为,唯拥兵以戮力于边徼;其次则驱芟盗贼于中原;名以振,功以不可掩,人情以归往,闇主权阉抑资之以安居而肆志。
故虽或忌之,或谮之,而终不能陷之于重辟。于是天下知唯此为功名之径而祸之所及者鲜也,士大夫乐习之,凡民亦竞尚之,于是而盗日起,兵日兴,究且瓜分鼎峙,以成乎袁、曹、孙、刘之世。故国恒以弱丧,而汉以强亡。
夫羌、虏之于汉末,其害已浅矣,驱之迫之,蹙而杀之,而生类几绝。非以纾边疆之急,拯生民之危,扶社稷于不倾,而薙艾之若此其酷。
人长乐杀之气,无虏可杀而自相为杀。自相杀,则自相敝矣;自相敝,则仅存之丑类,徐起而乘之;故垂百年,三国兵息,而五胡之祸起。佳兵不祥,遂举旷古以来富强卓立之中夏趋于弱,而日畏犬羊之噬搏。汉末之强,强之婪尾而姑一快焉者,论世者之所深悲也。
十
仇香不致陈元不孝之罚,感而化之,香盖知元之可化而不骤加之罚也;非尽人之不孝者皆可以化元之道化之也。天下有道,生养遂,风俗醇,无不顺之子弟。
非其恻隐之性笃而羞恶之心不可泯也,人率其子弟之常,而己独逆焉,则无以自容于乡闾。乃天下而无道矣,羞恶之心不泯以亡者不数数矣。仇香曰:“吾过元舍,庐落整顿,耕耘以时,此非恶人。一元不孝,而于此奚取焉?取其欲自铮铮于乡闾,而羞恶之心有存焉者也。
夫孝者,人之性也,仁之所繇发也。舍其不忍之真,而求之于羞恶,亦已末矣。虽然,苟其有羞恶之心,则戢其狂愚,徐俟天良之复,而恻隐亦旋以生。惰四支,暱妻子,侵以自媮,于是而生人之气乃绝。故易曰:“小人不恥不仁。”仁不仁,岂恥不恥之能辨存亡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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