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你管我叫岳父,我管你叫老弟(1 / 2)
徐闻二人刚走不久,杨家小姐从幕后跑出来。
她哭成泪人儿一般,埋怨父亲将岳冲扫地出门,表示自己可以接受冲哥。
冲哥伟岸的肩膀,定能扛起未来。
杨财主正在气头上,抄起茶杯就往女儿身上扔,骂道:“你这不孝东西,为父将你养这么大,是让你变成贱民终身为奴吗?”
“你若嫁与那贱民,作贱的不只自己,更是让我杨家颜面尽失!”
大明立国之初,社会等级森严,律法严苛,大明律文规定:亲属、同姓、尊卑、官民、良贱之间不得通婚。
一旦良人下嫁或娶奴,妻子亦随之贬为奴籍,永失尊严。
因此,士人不屑与农、工、商为伍,农亦不愿与工、商结亲,商则更不愿与奴籍之人联姻。
在杨财主看来,那岳冲此前为奴,虽然在徐县丞的帮助下脱了奴籍,但终究是贱奴,一辈子给人鞍前马后。
他主子是县丞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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