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回同事(2 / 2)
“总编让我问清楚,你没出大事情我们就放心了。你不知道,我听说你腿断了的时候有多高兴……”
“什么。”
“不是,你误会了。我的意思是,你只是断了腿,人没什么问题、手没什么问题,眼睛还有一个没事,真是太好了。那就还能写字,还能办公,对不对?你真救我一命,我可不喜欢写东西了。你先看下,这是那个连载的作者昨天寄来的稿子,你好好做个分割和校对。还有这些,香膏、胭脂和酒的广告文案,这是他们的需求,你慢慢想,这个不急。时效性的工作你干不了,这些还是能做的。你放心,我隔两天就来看你,要带什么尽管提。”
这饭眨眼间就不香了。太阳穴刺痛的同时,梧惠竟然微微松了口气。
“所以薪水还是……”
“你情况特殊,只要这些能按时完成,总编说照发不误。就知道你要操心这个,我可太了解你了。你也是知道我的,我以为那些任务都要落我头上了……”
梧惠无奈地把饼往嘴里怼,再懒得接话。确实,凭他这个嘴,想点不得罪人的文案委实麻烦他了。他也不是国文不好——不然也考不上大学,只是不喜欢。过去书读多了,压抑太久,现在见着密密麻麻的字儿就能吐出来。
今天的启闻和以前的每天都一样。他总喜欢穿耐脏的棕黄色衣服,这件大衣也不例外。他的衣服总是有许多口袋与扣带,专门用来装记事簿、钢笔、胶卷、镜头,甚至螺丝刀之类的杂物。他总能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意想不到的零件,以应对种种意外。但衣服的样式还是讲究的,他尤注意形象,因为记者总要接触许许多多的人。他永远将自己收拾得很干净,即便相貌平平,也很容易给人留下良好的初印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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