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婚姻关系(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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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村子,人和人是没什么根本利害冲突的;大家基本上没有什么财产和占用观念。东西是有用就好,够用就好。谁出力多?谁出力少?东西谁分得多?谁分得少&bp?大家一般是不计较的。

就说力气吧!用这村的人话说:用了就用了,不用也不能生仔。

你用金子,换他的东西,他不见得换给你。因为你的金子没他的东西有用。金子能当饭吃吗?肯定不能。

但是,在一个村里,磕磕碰碰的还是要有的。也就是说,和所有的群体一样,时不时人和人之间还是要闹些矛盾的。

有了矛盾怎么办?调解呀!谁调解?当然是族长和几个长者了。也就是说,先族长调解,双方都接受,就完事了。如果有一方不接受,就提到由族长和几个长者组成的议事会。

形成不了统一意见就表决,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种意见人数对等,族长可以一人顶二个,这也就是族长唯一的特权。因为,总得有决议?

但是,这是过去,现在不一样了,现在很多人都来找秦毅,由秦毅裁定。

这肯定都是很麻烦的事,要占用秦毅很多的时间?但能调解好,双方都能高高兴兴的接受,秦毅还是很愿意去做的。冤家可解不可结,秦毅何乐而不为呢?

但是,现在,秦毅遇到了难题。什么事?是关于一个孩子的归属。谁家的孩子是谁家的,怎么会出现归属的问题呢?还真出现了,因为这里不是别处。

这要从这个村的婚姻关系说起。这村的婚姻关系和别处不一样吗?那可是差别大了。大到什么程度?这么和你说吧!如果你对人类有史以来婚姻关系的历史演变不了解的话?你是不能够理解这个村的婚姻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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