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军户佥妻制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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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袁崇焕上了一道奏章,提出守辽的基本战略。其主张:

一、用辽人守辽土;

二、屯田,以辽土给养军队,可以减少海运;

三、以守为主,等待机会再出击。因为明军野战是打不过后金军的。

这些建议都被当时的明熹宗朱由校接受了。

但这个做法也明显违反了为防军阀而定立的〝南人发北,北人戍南”原则。

后来辽东辽西军阀关宁军果然被吴三桂等人完全掌控了。实际上成了私家军团,连崇祯帝要召他们入关救北京也调不动了。

所以,这套做法,若不是明末朝廷缺钱粮了,没办法长期维持庞大军团在边关抗敌,也不会违反祖制去实行。

而早期对防止军户逃亡的解决办法,是明朝的佥妻制度。

所谓佥妻,就是明代规定把军户、军犯的妻子随军赴卫,以后也发展成了无妻赴卫者,需由政府在卫戍地给他买一个妻子,强制他结婚,所以也称买军妻,于是为卫所军户提供妻子成为了一种定制,这样的制度,使军户在屯垦地生根,有效的保证了卫所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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