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本宫嫁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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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圣旨中写到:赐封李宣为魏王,封地平洲三县,实行高度自治,可称“君上”。觐见天子,可酌情不跪。即刻起携太子赴京见驾,接受册封,并加冕“王礼”。

但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平洲的自治之权以三年为限。三年后,皇帝会亲自视察平洲,若无政绩,则收回自治权力,仅保留李宣的王爵之名。

见此。

赵紫薇浅笑起来。

她很了解自己那位皇帝父亲,深知皇帝给出这个“自治期限”便是有意在缓和李宣,只不过是缓兵之计而已。

实际上,并不会真的允许诸侯王和高度自治的权力存在。

让李宣携太子入京接受册封,其实暗藏杀机,只要李宣敢让太子现身,待夺回太子之后,朝廷必定翻脸。

即便李宣狡诈,没有按旨意带回太子,他离开自己的老巢,远赴京都,要收拾他也会容易得多。

皇帝这份圣旨的意思,乃是“先礼后兵”,先允其所有,再伺机绞杀。

至少...此时站在赵紫薇的角度来讲,是这样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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