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活埋了他!(1 / 2)
却见是一个穿着粗布麻衣的年轻小伙跑了过去,单看背影和穿着,属实“其貌不扬”。
古代文人将诗会视为高雅,高如庙堂,参加此类的活动,即便再穷酸、再三餐不继的秀才也会花光积蓄把自己装扮得很体面,这既是对自己的一种包装,也是对文学的尊重。
可眼前这个不知哪来的野小子,一身麻布衣,身上还沾染了尘土,竟像是刚从地里面耕田回来的一样。
身上还带着一丝...盐焗鸡的香味?哪里蹭到的?
他眼里有诗会吗?
他尊重文学吗?
他尊重在场的千百平洲才俊吗?
叶大世子目光锁定李宣,心中更怒了。
一个穷酸庄稼汉不好好耕田种地,跑到城里来参加诗会,丢人现眼,还扬言有诗一首?
庄稼汉会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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