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7章 朝归倭附(圆九)两年危险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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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制大家都能理解,但是政治惯性则需要稍作说明。政治惯性可能与祖制相关,但也有可能并不直接相关。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巡抚制度就是政治惯性而非祖制——当然,这里要强调的事这个祖制指的是朱元璋定下的“太祖之制”。

众所周知,有明一朝的继位问题相对于中国历朝历代而言都是最为“规范”的,几乎没有发生过什么重大争议,也没有多少涉及“夺嫡”的这种奇葩事。

那么大明朝关于太子地位的祖制与政治惯性,它究竟是怎样的呢?

人类社会地位的获取基本上可以分为自致地位和先赋地位两种类型。其中,自致地位通过个人努力就可以获得;而先赋地位以出生为基础,是被指定的、通常不能改变的社会地位。

皇位显然属于先赋地位,只有发生改朝换代或者篡权夺位,他人才可能通过自己的经营谋划来登上皇帝宝座。

一般情况下,皇位继承只局限于每一个王朝最高统治者内部,根据血统亲疏、长幼尊卑和才能德行来确定。

皇位的先赋性使皇子的出身异常重要,皇子生母的身份和本人年龄的长幼,在皇位继承人资格中具有决定意义,至于他本人的身体素质、智力才能以及德行高低等等因素,通常都要放在次要位置来考虑。

故而一般来说,只要拥有嫡长子身份,即使他资质偏低,平庸无能,但只要没有特别的意外发生,也能顺利继承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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