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2章 援朝抗倭(十一)京北大营(2 / 2)
众所周知,大明其实没有“平等外交”一说,在大明朝廷眼里,周边其他国家、部落,要么是敌人,要么是附庸,不存在第三类“邦交国”。对于附庸则也要分类,粗略的说就是外藩和内附两种,都属于朝贡国。
大明的朝贡事务倒的确是由礼部负责的,礼部下设的主客司“分掌诸藩朝贡接待给赐之事。诸蕃朝贡,辨其贡道、贡使、贡物远近多寡丰约之数,以定王若使迎送、宴劳、庐帐、食料之等,赏赉之差。
凡贡必省阅之,然后登内府,有附载物货,则给值。若蕃国请嗣封,则遣颁册于其国。使还,上其风土、方物之宜,赠遗礼文之节。诸蕃有保塞功,则授敕印封之。
各国使人往来,有诰敕则验诰敕,有勘籍则验勘籍,毋令阑人。土官朝贡,亦验勘籍。其返,则以镂金敕谕行之,必与铜符相比。
凡审言语,译文字,送迎馆伴,考稽四夷馆译字生、通事之能否,而禁饬其交通漏泄。凡朝廷赐赉之典,各省土物之贡,咸掌之”。
你瞧瞧,大明一国之外交居然就掌握在区区一个司手里,而且这个司的名字还取得颇不客气:主客司——我永远只是接待,而你们必须来朝觐。
不得不说,这很大明,这很天朝。
当然了,主客司的工作其实也是很复杂的。大明沿袭唐宋旧制,主客司不仅执掌外国的朝贡事务,也负责地方政府、周边少数民族的朝贡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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