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8章 大明联合驿站(下)(2 / 2)
按照高务实在疏文中所言,这笔钱在维护现有设施之外肯定会有盈余,那些盈余部分日积月累用于可以方便民间的路、桥等设施,本身也是朝廷的利民之举,久而久之,必能让天下百姓“见路见桥,皆念君恩”。
水马驿解决的是人的出行问题,急递铺解决的是信件包裹的投递问题,此时……似乎还差了点什么?
没错,还差货物运送。
大明驿站体系三驾马车的最后一驾便是递运所,递运所原本便是明代运输物资的体系,主要是负责军事物资和朝廷征收的钱粮赋税,所以递运所跟后世的水运一样,属于运量大、但不太追求速度的运输体系。
按照大明早期的规定,递运所“置船,俱饰以红。如六百料者每船水夫十三人;五百料者十二人;四百料以下者十一人;三百料者十人。皆选民粮五石以下者充之。
陆递运所,如大车一辆载米十石者,夫三人,牛三头,布袋十条;小车一辆载米三石者,夫一人,牛一头。每夫一人,出牛一头,选民粮十五石者充之。如不足者,众户合粮,并为一夫。”
早年间的递运所有专门负责的吏员,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另外还设有百夫长。运输任务在陆驿由军卒承担,水路则由各地船户负责。
这种递运运输,基本上采取定点、定线,兼以接力的方法。作为专职的递运业务,递运所把陆路运输和海、河运输很好地组织起来,算得上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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