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3章 北洋远征(十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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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一点,南疆各国目前名义上都算是后世所谓的“主权国家”,它们的领土和百姓从归属权上来讲并不属于京华。而它们与大明之间虽然有朝贡关系,但众所周知,朝贡关系是一种并不实控朝贡国政治军事的伪属国制度,很难将其称之为实际意义上的附属国制度。

印第安人社区中的卡西克一般由殖民地总督、督军或是市长之类的统治者委派,一般都是从印第安人社会的上层人物中挑选,但也有一部分卡西克由世袭或选举出的印第安人酋长担任,只不过所有的卡西克都要经由殖民地当权者的同意,否则便是非法。

这一条与京华在南疆的统治也有一定的相通之处,南疆各国的各级官员任命也是需要国王印章和“京华顾问团”印章一起盖才有用。

考虑到国王印章本身是个萝卜大印,实际掌握在京华手中,所以也可以看做是全体官员由京华任命。只不过其府、州(明制的府、州级)以上官员任命需要先报请高务实批准,县级需要黄芷汀批准,而有设置总领的地区,还需要当地总领批准,如安南南部六镇等地。

成为卡西克的印第安人不需要服劳役,也不需要交纳贡赋,而且卡西克们往往还利用自己的权利压榨普通的印第安人以赚取财富,帮助西班牙人统治印第安人。

甚至西班牙人为了笼络卡西克,还经常与之通婚,对其非常优待,一些原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的精英阶级后裔,在后来甚至成了总督,拥有极大的权利。

这一条在南疆则是体现在归化户籍制上,由于归化户籍制是让“土人变华族”,显然比委托监护制下的这种通婚更具优越性。

因为前者通婚只是为当地精英提高了地位,但他们乃至后裔都未必把自己看做西班牙人,并不会夯实西班牙的统治基础,而后者则是彻底的“化敌为友”——绝大多数掌握实力的人都变成了“华族”,华族的统治自然就稳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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