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9章 莽对莽(中)(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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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这种弓的特点就是注重“稳”和“准”,其与汉族弓的价值取向是不同的——汉人的弓更注重射程,“百步穿杨”这个词已经说明了这种取向。

麻承勋发现,这些使用建州弓的建州兵一般都是以大拉锯重箭近射,他们看来并不追求射程,但其破甲能力相当出色。

麻承勋所部的骑兵是轻骑兵,配备的罩甲质地精良,但毕竟轻骑兵需要考虑马匹的负重,蒙古马也不是以负重著称,是以他们的罩甲与步兵重甲还是远不能比。

此时双方一交手,麻承勋就很快发现建州兵的弓箭手能在五十步距离上射伤自己部下的骑兵。按照他以往的经验来推测,一旦这个距离被拉近到三十步,那恐怕就能直接造成击杀了。

事实上此时建州兵使用的弓就是后世所谓的清弓,这种弓的结构从中间向两边对称,依次为握把、弓臂、弦垫和弓梢。握把为木质上贴暖木与鲨鱼皮;弓臂内为竹制或榆木、桦木制的弓胎,面贴牛角或羊角,背贴牛筋(有的用鹿筋);弦垫有骨制的,亦有木制的;弓梢木质,中夹角片。弓弦分为皮弦、丝弦和筋弦三类。

相比原历史上明军的那些早期火器,清弓的威力大,准确度也高,确实在战场上有优势。不过现在不同,明军的火器水平因为高务实与京华的关系,已经大幅超过了历史同期。

麻承勋此时面对的建州弓箭手虽然保持在历史水平上,但远程武器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明军骑兵手中的万历二式骑枪无论射程还是精度都超过建州弓。

唯一可虑的是“连续发射能力”,火枪的连发是有较长间隔的,哪怕采用了纸壳定装药,也肯定比不上抽箭就能再射的弓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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