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0章 南察风波(三)(2 / 2)
所有官员的自陈,皆“不下部覆,竟禀上裁”,即采用官员直接向皇帝上呈自陈疏的方式来进行。
自陈有一定之顺序,掌察官员于堂审前自陈,按“先本部、都察院正堂,次左、右堂”的顺序进行。而其他官员多在堂审结束之后方行自陈,即所谓“考察后自陈,例先内阁,次各衙门二品堂上官,次三品、次四品”。
但这里必须要说,规定是规定,而实际上自万历期开始,明代部分内阁学士等大臣并不严格遵循“考察后自陈”之规定,而是在考察之前即己呈上自陈疏。
如原历史的万历二十一年二月京察,早在正月二十三日,内阁辅臣王锡爵就呈上了自陈疏。又如天启三年二月京察,内阁辅臣叶向高更是早在正月初八便呈上了自陈疏。
而今年尤其不同,往常大多与二月进行的京察因为西北之乱等事被拖延到了将近中秋,很多事都要赶早,于是高官的自陈皆大举提前。
有明一朝之所以于京察中令四品以上官员及翰林院学士自陈并取自上裁,是因为四品以上官员,几乎全为大小九卿之官,平时即可立于朝堂之上与皇帝面议朝政,故皇帝对各官都有初步之了解。
另外,四品以上已属体尊之官,为显示对高官的尊重,亦不可使其与五品以下之中低级官员同堂受审。而翰林院众学士本身即为“清华之选”,且“官为学士,职在论思”,不必过多参与政务的处理;此外,学士与皇帝过从甚密,其行能如何必然为皇帝所知晓,故亦不需被吏部与都察院考察。
当然,实际上四品以上官和翰林学士的自陈,并非从来皆然,而是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反复,方为定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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