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8章 南察风波(2 / 2)
海瑞在应天清丈田亩,本身是为了配合高拱起复之后又开始继续推广一条鞭法。
这里要稍稍说明一下,一条鞭法是由桂萼在嘉靖十年提出的,至高拱起复和海瑞出任应天巡抚的隆庆三年年底,其实已经出现了四十年之久。
但是,其出现虽久,却并未在大明全面铺开,因为该税法的主要特征,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这样一来,固然大大简化了税制,方便征收税款,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进而增加财政收入,但也因为只征收银两的原因,导致其在商品经济尤其是货币流通不发达的地区严重“水土不服”。
利弊皆有的事情,按照此时的官僚习惯,大抵就只有少数人愿意尝试推广,更多的官员则倾向于“无为固然无功,但至少不会因过得咎”,于是反对推广。
当然,朝廷高层里头还是有改革派的,如高拱、张居正等重臣就力主推广一条鞭法。不过,高拱虽然是此时改革派的核心人物,也的确力主推广,但他的推广和原历史上张居正在万历九年直接一刀切,搞“全国强行推广”不同。
高拱主张一地一地逐个推行,其思路是富省先行,中省渐随,贫省暂缓。于是很显然,天下最富的江南地区,也即应天巡抚辖区肯定是要“敢为天下先”的。
简化行政的好处,后世人当然清楚,但“古人”也未必不懂,那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在一条鞭法提出四十年后还没搞出个名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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