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收服陈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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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的考官制度并非一成不变的,其历史说起来过于复杂,此处暂不赘述,总之从景泰年间之后,一贯是安排两名主考官——但实际上真正主事的还是其中之一。

至于另一位主考,你把他理解为“副主考”也好,理解为单纯挂名也行,反正都是看那考官个人的意思,以及他和真正那位主考官之间的“力量对比”。

通常情况下,皇帝是会暗示由谁真正主考的,而此时另一位主考就会尽量避免干预。

反正说到底,两名主考是祖制需要,目的是为了证明抡才大典的公正性,但实际操作中要是真有地位一致的主考官,那很多事就可能变成扯皮,最后反而问题更大,于是就演化成了现在这副模样。

除了按例由大学士出任的主考官之外,最重要的考试官就是必由礼部尚书亲自出任的总提调官兼知贡举官,这个不多介绍。

而真正的考官中,重要的就是同考官了。同考官的规模很大,通常有十八人之多,号曰“十八房”。

在大明早期,主考官也好,同考官也罢,大多从翰林院调派,稍后一点则允许从外省学官中选用。而到了景泰四年,这个规定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根据时任礼部尚书奏请,诏令:“会试考官,翰林、春坊专其事,京官由科第有学行者兼取以充,教官不许。”

高务实这次被意外的选为同考却没有引起太大的波澜,就是因为朱翊钧引用了这条“祖制”为由——高务实当然既“有学”,又“有行”,不服气的话,你也考个六首状元,打个安南定北来给朕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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