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沛县之夜,歌舞升平!(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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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创作的收益,则依歌曲的流行程度而定,如今沛县的创作界盛行分成制。

当然,若诗人名噪一时,或许能被一次性高价买断版权。

但对于长居沛县的诗人,大都以分成形式获取报酬,比例通常在公司利润的3%至5%之间。

艺人得利三成,作曲人约一成,相比之下,作词诗人看似赚得最少,事实却非如此。

他们的收入没有上限,最低或为3%至5%,最高则无可限量。

一旦名声鹊起,作品广受欢迎,甚至能分到四至五成的利润,全凭个人实力说话。

朱瞻基与朱棣漫步间,路过多家酒楼,招牌显眼,画中女子含笑,旁书:“今夜歌女:某氏”。

沛县的偶像产业同样兴盛,单是官方登记的歌女,数目便超千人,竞争激烈,从茶馆至青楼,夜夜歌声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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