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一章 最高法给答复了!(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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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呢,之前就说了,签合同三要素,里面一定要记得,把律师费等等因为维权而可能出现的成本都列到合同上。

不要觉得麻烦,等到真的出了问题,你在合同上多写的几行字,能救你的命。

前世老唐曾经有段时间特别热衷于法拍房的官司,就是那种拍了房子然后被执行人不给腾房,律师这边各种手段让对方腾房的官司。

但是在做了那么几次之后,他就再没有接触法拍房,真的可以说一句,法拍房绝大部分都是因为担保而沦落到那个局面。

惨是真的惨,上次的王大爷如果不是有他在,房子妥妥的要丢,他除非在房子里一头撞死……

其实就算撞死了,房子该被拍卖还是会被拍卖,网贷公司可不在意这些。

明天就是开庭的日子了,到现在也没有人把案子发到网上,说明大家都默认了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

看来对方自己也知道不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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