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谈判(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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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谷岭不远处的一张太阳伞下,苏诺坐在小圆桌旁,仔细地翻看着方艺华交给他的一份合同。

合同的内容很详细,总结一下,就是方艺华本人向苏诺那家东方娱乐公司注资三百万港币,购买公司六成股份。

公司改为方艺华担任董事长,苏诺任总经理。同时,方艺华会派人进入东方娱乐公司,接手财务和项目审核两项大权,并且她本人对电影立项拥有否决权。

苏诺看完之后,将合同递还给方艺华道:“方经理,你这份合同对我太不公平了,我拒绝接受。”

方艺华微笑道:“据我所知,你那家东方娱乐公司只有几十万注册资本,我用三百万买下你们公司六成股份,你可是赚大了。”

“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我开这家电影公司,是不想受到外部的制约,安心拍自己想拍的电影。要是我贪图钱财的话,完全可以躲在家写小说和剧本赚钱,这样既轻松,也没有风险,何乐而不为呢。”

方艺华淡淡地笑道:“那你可要想好了,不接受我们提出的条件,你拍的电影就是再好,也很难拿到好档期。而且,我们邵氏在台岛、日韩和东南亚都有分公司,只有同我们邵氏合作,才能将你的利益最大化。”

苏诺端起面前的咖啡杯,喝了一口咖啡道:“您说的这些确实很诱人,可我还是觉得自主权更重要。如果您同意不干涉公司内部事务,我可以接受你以一百万港币入股东方娱乐公司,占有五成股份。”

方艺华急道:“这不可能,要是没有主导权,我为什么要投资你这家小电影公司?”

“那就没得谈了,我是绝对不会将公司的主导权让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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