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4 严惩不贷(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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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谨听到这话后,脸色又是一黯,于是便也不再下车,默默招手示意家奴再驾车离开皇城,往自家坊居而去。至于朝廷赐使的那二十名仗身护卫,则各自武装整齐的跟随在车驾后方。

就连于谨都在皇城外吃了闭门羹,其他各家亲长纵然费力奔走打听,所能获得的有用讯息和发挥的效果也都非常有限。

等到傍晚时分,刘和柳庆便将审问完毕之后整理成册的卷宗呈送大内之中,以供至尊批阅。

这一系列的事情脉络也很简单,高前往岐国公府登门拜访,离开的时候遭到了宇文直等人的拦截挟持,之后高孝琬诉于京兆府,又因知于谨之子涉事其中,怀疑是朝中有权贵要针对其家进行打击报复,从而在朱雀门前长跪喊冤,继而便引发了后续的一系列事情。

至于宇文直等人因为高与岐国太夫人的特殊关系而产生再议岐国公嗣序的事情,由于尚未落实到行动上来,所以需要别立一案,以谤议朝政而论罪。

抛开方方面面的因素暂且不说,宇文直等人所犯的便是一件治安刑事,反倒是高孝琬的罪过要更大一些,分别是扰乱朝仪与诬告大臣。

当各人的罪过都梳理清楚的时候,接下来便要针对与事各人进行惩罚了。对于相关的罪行,朝廷也有律令条例加以惩罚,早在西魏同治年间便开始修编的律令也早已经成文,并在大唐开皇元年便正式颁行为《开皇律》。

按照《开皇律》的法规,于畿内市井坊间行凶的惩罚也因罪行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严重的直接斩首或绞杀,轻一些的也有笞、杖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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