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国士待之(1 / 2)

加入书签

查公用钱,不由令人想起公用钱案。

这是庆历新政时,对付范仲淹等支持新政官员的政治打击。

官员一般有两等钱,一等是公使钱,一等是公用钱。

不明白的人常常会将二等搞混了。

总而言之公使钱是可以放入官员自己的腰包的,但公用钱则是朝廷拨给官员的经费,可用作官员宴饮,馈赠等等开销之上,但就是不能私用。

这笔钱有点类似于三公消费,官员们普遍会在这笔钱的用途上出问题。

庆历新政事,反对变法一派正是用此来打击张亢,滕宗谅,他们都是范仲淹的心腹。

最后在调查下,张亢承认自己私用公用钱与番人贸易,还用来放息,甚至将共用钱赠给一些自己朋友。至于滕宗谅最狠,一把火将共用钱的账簿都烧掉了。

所以看得出张亢,滕宗谅在公用钱的使用上都有问题。

若真要用此事办某个官员,可谓一查一个准。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